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山西博物院会员组织
第二条
本组织性质:本组织系山西博物院公众服务部所属的分支机构,受山西博物院公众服务部的直接领导。由热爱文博事业及对山西历史和出土文物有浓厚兴趣的个人和团体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质的组织。
第三条本组织宗旨:本组织为弘扬民族文化,加强博物馆与社会的互动,拓宽公众文化视野,吸纳更多人力、物力支持博物馆建设,共同促进博物馆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本组织会员分为高级会员、普通会员和团体会员,以“山西博物院会员”会员证为身份证明。会员由当事人依据所具备的资格条件向本馆提出申请。
第五条 会员资格条件
(一)高级会员:有志于文物博物馆事业的收藏家,有较高鉴赏水平的文物鉴赏家、学者,热爱、支持博物馆事业的有识之士等。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二)普通会员:由广大文物爱好者组成。每年缴纳会费100元。
(三)团体会员: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以团体会员的方式加入山西博物院会员组织。以人数多少决定会费,例:团体会员人数在50人以下者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50-100人之间缴纳会费3000元,100-150人之间缴纳会费4000元,以此类推。
第六条 会员权益
(一)高级会员权益
1、开设绿色通道,本人不需排队领票或预约,偕同亲友10人以内免费参观本院的所有展览;
2、获赠展览预告、简介和宣传册及本院指定出版物一本;
3、每年可享受免费讲解服务2次;
4、在本院商店购物可享受会员优惠价;
5、可参加本院举办的各类高级讲座及专场观摩院藏文物;
6、参加本院组织的文物旅游及考古工地考察专场活动;
7、出席本院重要展览的开幕式及音乐会、晚会、酒会等社交活动。
8、年末可获赠本院选定的纪念品。
(二)普通会员权益
1、开设绿色通道,本人不需排队领票或预约,每次可同时带领2位客人优先进馆参观基本陈列,并可预约讲解服务;
2、获赠展览预告、简介和宣传册;
3、每年可免费使用语音导览机6台;
4、在本院商店购物可享受会员优惠价格;
5、优先参加本院举办的各类讲座及宣教活动;
6、以家庭为单位,可优先参加本院举办的家庭日活动;
7、邀请参加本院组织的各类文化考察活动及观摩院藏文物;
8、出席本院重要展览的开幕式。
(三)团体会员权益
1、按团体规模,可免费获得1至10套本院的指定刊物以及全年展览、讲座信息;
2、团体会员团队(20至50人)组织的参观可每年免费享受讲解服务1次;
3、本院为团体会员策划一次有关博物馆的年度文化活动;
4、可优惠租用本院场地举办活动。
第七条 会员义务
(一)执行本组织决议。
(二)维护本组织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组织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员会费。
(五)积极参加和支持本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 入会程序
当事人依据所具备的资格条件向本组织提出申请,填写“会员申请表”,连同身份证明材料提交山西博物院会员办公室,审查后,填写
“会员登记表”,经本组织接纳为会员后,缴纳当年会费,办理会员卡。
第九条 会员资格与会员证管理
(一)会员资格自办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到期前一个月内到山西博物院会员办公室办理换卡手续,逾期不享受会员优惠。
(二)会员退会,入会不满3个月退会者可退还50%会费,3个月以上者会费恕不退还。
(三)会员在享受会员权利时需出示会员证。
(四)会员证遗失,由本人向山西博物院会员办公室申请补发,收取成本费10元。
第十条 本组织在所有工作时间内接受入会申请。
会员的具体活动及日常管理均由山西博物院会员办公室负责。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山西博物院会员组织。